公司为什么会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是利好还是利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6:48:56

公司转让股权,存在很多种可能,市场反应也不尽相同。
  公司有计划的转让股权可以改善财务结构,提升现股东每股权益,那么可能构成利好。
  公司经营出现问题,重要股东减资,转嫁投资风险,那么可能构成利空。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看到不少朋友对这一规则的出台和它对流通股市场的影响还存在模糊的认识,我来简单谈一下个人的看法,我为什么认为新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规则对流通股市场是利空。 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国家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除此之外,要想过户只有走司法途径,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和5%的费用。虽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协议转让但不过户的办法,也有所谓二级半市场的存在,但总体上风险很高,信用存在问题。这就使得非流通股股东除了第一大股东之外,基本都是处于极其弱势的地位,无法流通,没有话语权。这也变相增加了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上市公司的容易程度。可以说,除了控制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余非流通股东基本处于套牢地位,除了少数公司的分红,基本没有任何回报,还要为大股东变相掏空上市公司而提心吊胆。 现在呢,新规定明确了非流通股东转让的合理合法和正确渠道。首先,对第一大股东而言,他控制上市公司将不再轻松,因为其它非流通股股东可以随时转让,也潜在恶意收购争夺控制权的可能;其次,对其它非流通股东而言,他随时可以变现,这也增加了他用脚投票的话语权;对潜在的投资者,法人股无疑是大大优于流通股的投资品种,既然自由交易,不存在退出壁垒,投资将大大放心;但对流通股股东呢?同样的分红和表决权,相差几倍的价格和成本,投资回报不可同日而语,是自己所持股份的变相贬值。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一个投资者持有三十万元先进想要投资海虹控股,他会如何选择呢?以2003年分红为例,他可以购买约25000股流通股,年底分红的回报是1.5%。而如果他购买法人股,则可以按净资产的价格购买约170000股法人股,年底分红回报10%。两者都可以从股价的波动中获利。别忘了,国家刚刚政策鼓励上市公司为投资者分红,这样一来法人股无疑比流通股更有投资价值了。但对普通流通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