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租赁房屋管理税的税率是多少?收谁征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6:10:46
我是外地来石的打工人员,现在在石家庄市市区租赁了一套临时住房,不久前所租房屋的派出所登记流动人口调查,又说什么要交纳房屋管理税什么的,你不太懂什么是房屋管理税?他们应该收取这个税吗?税率是多少?应该由承租人交纳吗?请广大网友帮忙支招,我该怎么办!不胜感激 谢谢大家!

名称叫“房产税”
石家庄:房屋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出租用于居住,按租金收入的4%缴纳房产税。
http://www.sjzds.gov.cn/art/2004/11/24/art_3021_50006.html

概念:http://www.sjzds.gov.cn/art/2004/11/24/art_3021_50003.html
原则上房主缴或协议缴纳给税务局,
为什么由派出所代征收,这是中国特色?!!

你说的应该是房产税吧。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这个应该由出租人交纳,与你没有关系。不知道你与出租人的合同上是怎么签的,规定房产税由你交纳吗?
有如下基本计算公式:
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租金收入×租赁管理费费率
具体情况如下:
①非居民自建房办理合同登记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
出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2%
(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
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租金支出)×2%
②非居民自建房屋出租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房屋租赁管理费计算公式
出租人月缴租赁管理费=月租金收入×3%
(租金收入采用合同租金与指导租金孰高原则确定)
转租人月应缴租赁管理费=(月转租租金收入-原合同月租金支出)×3%
③居民自建房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