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5:04:18
2006年10月我们将一栋三层楼房出租给工厂作员工宿舍(三年期),当时订有租赁合同,(其中有规定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现我方在收取自来水费时由于停自来水时所抽的井水也混入自来水表向其收取自来水费.(合同有规定租赁期内水\电\有线电视费用由乙方负责)
请问:现厂方以上理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行吗?(井是我们挖的)

接触劳动合同好像不合适~
你可以接触租赁合同~
我是上海市中介公司的!
水费是谁用谁花钱,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要保证使用方的合法权益,你把井水和自来水放一起是不对的,这个你是有过错的,所以你向承租方要水费合同是不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