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上海户口的条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9:38:09
硕士(MBA)是在国外读的,2000年毕业。有国外学习和工作的经验。没有英语等级证书。请问依我现在的条件,我办理上海户口怎么办理?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二年二十七日颁布的《上海市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的若干规定》有关条款规定,现就出国留学人员来上海定居、短期应聘工作或投资办企(事)业申报户口中的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一、关于来上海定居的出国留学人员及家属申报户口手续。

1、凡出国留学人员(含从国外随归的配偶、子女及国内随调、随迁的配偶、子女)符合国家规定,经批准来上海定居的,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以及原国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或本人护照影印件,若随迁人员系外省市常住户口人员,则必须持户口迁移证),到定居地公安部派出所直接办理落户手续。

2、出国留学人员随迁的配偶、子女系农村户口的,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申报户口证明和"农转非"通知单,在办理落户的同时予以"农转非"。

二、关于应聘来上海短期工作或投资办企(事)业的出国留学人员申报临时户口手续。

经批准,应聘到浦东、漕河泾、虹桥、闽行四个开发区和上海其他市区或郊县短期工作或投资办企(事)业的出国留学人员及从国外随归的配偶、子女或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内其他省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子女,凭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和上海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出国留学人员回国短期工作证》,由本人到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指定的回国留学人员浦东中转站、漕河泾开发区中转站、新村路中转站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有关申报暂住户口手续。

三、上述申报暂住户口人员免缴城市建设费。

四、本规定不适用于其他回国探亲、旅游的出国留学人员。

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工作办理户口的的通知各区、县人事局、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浦东新区公安局:

为了鼓励出口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促进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本市户籍管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政策及当前留学人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现对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来沪定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做如下规定:

一、留学人员及其从国外随归的配偶、子女,经批准来沪定居的.公安派出所(警察署)凭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盖有上海市留学人员工作处印章的《留学人员(家属)入户证明信》样张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