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售价金额核算商品成本的核算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3:38:07

(一)一般纳税人企业的会计核算

  1.进货的核算。某商业零售企业购进商品一批,对方出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税额17万元。购进商品款项通过银行支付。该批商品当月到达验收入库,进销差价率为15%,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则:购进商品支付款项时:
  借:商品采购10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
  贷:银行存款117万元

  商品验收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134.55万元〔100×(1+15%)×(1+17%)〕
  贷:商品采购100万元
  商品进销差价15万元(100×15%)
  应抵税金19.55万元。

  2.销售收入的核算。若该企业本月实现销售金额为93.60万元(含向购买者收取的销项税额),收到的货款已存入银行。则:
  借:银行存款93.60万元
  贷:商品销售收入80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万元

  3.结转销售成本、应抵税金。在进行上述会计处理的同时,按商品不含税的售价金额结转商品销售成本,按上笔分录的销项税额(含税售价金额与不含税售价金额之差)冲转“应抵税金”科目。
  借:商品销售成本80万元
  应抵税金13.60万元
  贷:库存商品93.60万元

  4.结转进销差价。月末结转进销差价时,仍然采用《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和分摊,但需注意的是,应将期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部分调整为不含税的余额来计算差价率,即:差价率=月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本月“商品销售收入”贷方发生额+月末“库存商品”科目余额÷(1+适用增值税税率)〕×100%。本月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商品销售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差价率。

  假设本题无期初余额,则:差价率=15÷〔80+(134.55-93.60)÷(1+17%)〕×100%=13.04%。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差价额=80×13.04%=10.43(万元),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进销差价10.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