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注明有效期的协议怎么算期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6:22:21
和小公司签了聘用协议,但是我发现协议未注明有效期。也就是说没有约定合同时间。这种时候协议期限怎么算?求求帮忙!谢谢!

没有注明服务期的合同视做无固定期限合同,你随时可以走人,公司也随时可以叫你走.当然,你也需要提前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公司同样也需要提前通知你.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样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建议,最好的办法还是补签一份补充协议,这样对公司,对个人都有保障.

未约定合作期限,为无固定期限的合作关系,双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终止协议关系。但要根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提前通知对方。

建议最好再签一份补充协议,把合同的有效期补上!

可以认为长期有效,也可以当作无效协议!
更准确的说是无效协议!起不到法律效益.
如果想继续履行协议内容,就重新更新协议,注明协议期限,如果不想继续就终止,告诉对方.这样的结果应该是双方当时都疏忽的结果,发现问题了,及时补救来的急,没必要伤害彼此的感情!如果为了一点小利益,就按照与自己有利的方向处理这件事情的话,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声誉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树立起来的!"聘用"协议尤其是!提出来公司会发现你这个人比较诚实,更是给自己简历的锦上添花,让公司更信任你!这样实际也促使了以后领导提拔你的几率!
祝福你好运!

  在没有注明合同期限的情况下,合同期限就指现实的双方合作的时间。一方可随时与另一方沟通,要求其履行义务。当事人如果认为应当有一个固家的期限,那么在之后的合作期内,还可另行约定。
参考法条:
《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