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教唆杀人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3 15:50:42
本人今天上课碰到两个问题。
一,假设,甲教唆乙去杀a,乙答应了,但是去杀的那天,由于天色比较晚,乙杀错人了,杀了b,
这个时候,乙肯定是故意杀人既遂,但是甲如何裁定,是定故意杀人既遂还是故意杀人未遂?

二,假设,甲教唆乙去a家偷钱,乙去了,被a发现,于是掏出一把刀威逼a交出钱。这样,乙由盗窃转化为抢劫,甲应该是盗窃未遂。但是,假设,甲教唆乙去a家偷钱,乙去了,成功盗窃了。这个时候,甲定盗窃既遂。
我们会发现,乙去实行抢劫这种危害比较大的行为时,甲的罪反而比较轻?这公平吗?

以上两个问题,希望大家讨论一下,发表自己的观

我觉得:
1、甲应该是教唆罪
2、我觉得应该算是公平,首先甲仍是教唆罪,乙是实施者(假设是成人)他就应该明白后果,如果乙已明白后果仍然这样做,当然对自己行为负责,而乙的行为是 直接 导致严重后果(即盗窃、抢劫)。通俗点讲就是乙没脑子。当然乙不能完全对自行行为负责比如未成年,就另说
这是我个人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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