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相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3:44:39
我是厦门户口,2005.7-2006.11在厦门工作,随后被人叫到四川工作(总公司是厦门的).在四川工作的时候,我们是通过总公司代交厦门本地的保险(实际我的人事关系和厦门总公司没有关系),我现在想去广州找工作,请问我的保险应该怎么办为好呢?我以后不回厦门工作了.是取出来还是搁着呢?
关键是我可能就定居在广州呀

将原帐户转(留)到户口所在地,另到异地就业后,可以以企业职工名义在当地办理职工新参保,离职后如不继续在该城工作,可将帐户转回户口所在地与原帐户合并。

退休待遇在户口所在地领取。

社保帐户随户口走动,个人帐户里的钱全部都可以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