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当中关于免考的情况,由谁能告诉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4:44:27
自考专接本
石家庄市自考本科(北京交通大学)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本人在校专业是电子商务,想知道一些关于免考的事项,和自考费用的情况。

教育部认可,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高等学校及自学考试专科以上(含专科)的毕业生,均可按规定免考部分课程。具体办法如下:

1、 免考课程申请

(1) 要求免考部分课程的考生,必须取得一科以上(含一科)合格成绩后,方可申请免考。

(2) 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市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自考办)提出免考申请,并携带以下材料:

① 准考证;

② 原毕业学校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

③ 原毕业学校的成绩证明(应包含:课程名称、学时或学分、成绩),并在所申请免考的课程前加“▲”标记。成绩证明可以是以下两种形式:

A.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原毕业学校或教务处的公章;

B.人事档案中本人原毕业学校的学籍或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或人事部门的公章;

(3) 认真填写《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表》(以下简称《免考申请表》一式两份,填表要求:

① 字迹要清晰、整洁;

② 专业及学历层次必须填写,学历层次分为:本科、专科、中专;

③ 准考证号要填写准确;

④ 免考课程名称必须与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同。

2.市自考办初审、组档

(1)初审

① 审核申请免考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

② 审核申请免考的课程是否符合免要求:

A. 原毕业学校是否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

B. 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是否含有所申请免考的课程;

C. 免考课程名称是否与自学考试专业开考计划中的课程名称相同;

D. 是否属于加考课程;

E. 免考课程是否有学时或学分证明。

符合要求的经办人在《免考申请表》上签名,市自考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市自考委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