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广州因公出差其间被抢(不是被偷)手提包,损失8000多元,公司应负担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7:21:22
我去广州因公出差其间被抢(不是被偷)手提包,里面有数码相机,手机和现金2000元及身份证等,总计8000多元,当时我老板和同事都在现场,在我要求下我老板同意给予3000元的补偿,其他由我自己负责,请问各位老师,有这方面的相关法律吗,这样是否合理呢?谢谢! 请赐教

个人认为要具体分析,如果是单位要求或委托你保管的财物,那么应当由单位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如果是你自己的财物,那么只能自己承担.

属于不可能预见的损害,老板没有过失的情况下,可以不赔偿你的损失.至于你的损失,可以寄托公安机关破案追缴,或者由保险公司理赔.

你们老板真不错啊

属于不可能预见的损害,老板没有过失的情况下,可以不赔偿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