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国共两党曾经两次合作.第一次.第二次合作的开始和结束的标志分别是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7:18:43

第一次国共合作 辛亥革命后,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篡夺了革命成果。为了挽救共和,孙中山先后领导了护国运动、护法运动,另组中华革命党,但旋起旋败。俄国十月革命爆发后,尤其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孙中山看到中国革命的新曙光,开始与苏俄和中共建立联系.
1936年12月12日,国民党爱国将领张学良、杨虎城发动西安事变,扣留蒋介石,逼蒋联共抗日。事变发生后,中共从民族利益出发,主张在有利于抗日的前提下和平解决,并派周恩来等到西安调停。经过周恩来等人的努力,迫使蒋介石同意以下条件:改组国民党和国民政府,驱逐亲日派,容纳抗日分子 ;释放一切政治犯,保障人民自由;停止“剿共”,联合红军抗日;召集救国会议,决定抗日救亡方针;与同情中国抗日的国家建立合作关系。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迫使国民党当局放弃军事“剿共”的政策,粉碎了日本和国民党亲日派扩大中国内战的阴谋,标志着国共第二次合作的开始。

1923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决定,采取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的形式实现国共合作,共同进行国民革命。

●1924年1月,改组后的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由孙中山主持 在广州举行。事实上确立了国民党“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三大革命政策,形成了以党内合作为主要形式的第一次国共合作。从1924年1月起至1927年7月止,历时三年半。

●第一次国共合作的实现,促进了反帝反封建的工农革命运动的迅速发展。 在国共合作的基础上,1926年5月至1927年4月,以广东为根据地的国民革命军进行了北伐战争,沉重打击了帝国主义和封建军阀的反动统 治,形成了以工农群众为主体的大革命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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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国共合作

1933年1月,中国共产党发表宣言,首次提出红军准备在三个条件下与任何武装部队订立共同对日作战的协定。

1935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又发表了《为抗日救国告全体同胞书》(即《八一宣言》),再次明确表示只要国民党军队停止进攻苏区,实行对日作战,红军愿立刻与之携手,共同救国。

1936年5月5日,中国共产党向国民党政府发出《停战议和一致抗日》的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