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个情况可以告他然后让他赔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5:28:14
我一个朋友(89年出生的)在和以前男朋友恋爱期间打胎了2次(打胎的钱都是男的付的,但是医院里的单子都是我朋友自己签名的),第一次我也陪着去的。
之后他们分手了,但我朋友她觉得自己吃亏了,现在想问那男的再要个几万,请问这样可以向那男的要赔偿吗?
。。。我觉得不可能。。。因为根本没有什么实在的证据。。。
男的有工作的,我朋友还在读中专,我朋友的父母都不怎么管她,所以她打胎的时候她父母也根本不知道。

不能,
第一:事情发生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情况下。
第二:当事人年满18,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三:当然,如果当事人能举证的话,情况另行确定

未成年人的法律问题应该由监护人出面,请问他们有自己的生活来源吗?

呵呵,可以试一下,不过要不到这么多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