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是在事发地还是被告人所在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2:00:34
我要打民事官司请问起诉的法院是在事发地还是被告人户口所在地?

一般来说是“原告就被告”,但是民事诉讼理有很多例外规定
1、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专利纠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二条的规定,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案情繁简、诉讼标的金额大小、在当地的影响等情况,对本辖区内一审案件的级别管辖提出意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6、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

9、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1、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是在事发地还是被告人所在地 请问如果触犯了刑事法律,是在事发的当地处理还是遣送回户籍所在地处理? 请教交通肇事赔偿是应该向肇事地法院起诉还是应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呢 起诉离婚时,是在生活地起诉还是在户口所在地起诉?? 驾驶证转籍后到哪年审?是在考证地还是转籍后所在地? 是否可以在被告人的户籍地外的法庭对被告进行起诉? 如果被告人与原告人不在同一省市,那么原告应在自己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提请诉讼? 原告和被告不在一地,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注册公司在辖地还是在公司所在地方便?? 员工已离职,欠公司钱不还,应该在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还是在员工户口所在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