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要委托我给别人汇款,但我把汇款人的姓名写错了,钱没有汇出去,我该给他赔钱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35:46
朋友委托我给别人汇款,但是我把汇款人的姓名写错了,写成了同音字,所以收款人无法取款,我又把汇款的回执单弄丢了,因此钱也退不回来,那么我应不应该给我的朋友赔钱。如果赔,应该依照什么法律。
请说的客观些
我全是义务为他作的,而且为了要回钱,到邮局去了好几次,是邮寄的形式,没有账户号码,所以要不回来了。

你和朋友此事的关系是无偿委托合同.一般无偿委托的,只要受托人没有故意和重大过错,造成损失是免责的.

但是就你这个情况来说,写错名字应该是较大的过失,可能要赔偿.也可能赔偿一部分.
另外邮寄的时候,如果写错了名字,对方也收不到,那笔钱应该还是会退回来,你没有回执了,但是只要有其他方式证明是你汇的,你应该可以拿回来的.比如现在寄钱一般会让你写上汇款人的电话什么的.
反正邮局不能因为你写错就能得那笔钱!
最后不行,可以以不当得利起诉邮局.

不用赔

1,把汇款人的姓名写错了,写成了同音字
2,把汇款的回执单弄丢了,因此钱也退不回来
很明显这两点属于你的过错,你应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