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1:41:28
关于以上三中形式,我觉得很多地方需要讨论
1: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在法律上似乎的区别不大,实际过程中,有什么区别吗?

2:现在新的公司法规定允许设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样比较来,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承担无限责任,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一定的证明条件下,可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这样一来,实际上,是否在现实中有,有很多的个人资企业就会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这样一来 ,是否个人独资企业就没有了存在的必要了.
因为个体工商户和一人有限责任感公司的功能就可以在不同程度上囊括了个人独资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是双重征税,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应按33%的税率缴企业所得
税,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从企业的收益中按20%的比例提取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便形
成了不合理的双重征税。
既然综合下来,是否个人独资企业这种企业是否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出资人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
(2) 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围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在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只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根据民法通则第29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则以家庭财产承担。
(3) 适用的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城乡个体》二商户管理暂行条列》的规定设立。
(4) 法律地位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是-种企业组织形态;个体:工商户则不采用企业形式。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独资企业登记,并领取独资企业营执照。
关于个人独自企业,他是不收个人所得税的,也不存在双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