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20:26:17
1、一月份,期初增值税留抵5万元,购进原材料等货物5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1200万元。
那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你好。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计算为: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 1 200 * (17% - 13%) = 48万元
应纳税额 = 300 * 17% - (85 - 48) - 5 = 9万元
免抵退税额 = 1 200 * 13% = 156万元
免抵税额 = 156万元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2001)的有关规定,题中出口货物退(免)税相关会计处理应当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56万元(免抵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56万元(免抵退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9万元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0*(17%-13%)=48万元
当期应纳税额=300*17%-(85-48)-5=9
借:材料采购500
借: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贷:应付账款585
贷:应收账款351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
贷: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
借:应收账款1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
借:库存商品48
贷: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48
借:应交税金_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9
贷:银行存款9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200*(17%-13%)=48万元.
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300*17%=51万元
月末增值税应纳税额:内销销项税-(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 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即:51-(85-48)-5=9万元.
会计分录为:1)借:主营业务成本----4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