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工和在编工作人员有那些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6:36:28
还有想问一下在编工作人员一般有些什么福利

区别:1、编制:合同工属于临时招聘性质的,不占用编制,单位对是否继续签约有绝对决定权; 在编即上报人事局备案,占用编制名额,单位不能独自决定人员去留,需报人事局审批,即相当于说是过去的铁饭碗
2、福利:合同工所享受的一切福利据合同中商定的条款确定,只要合同没变则待遇不变,受法律所约束; 在编人员福利待遇由单位拟定后报人事局审批,遇政策调整可相应作出调整,一般包括“一金三险”,即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具体交多少由国家规定。另根据各单位自己的情况有一些节假日补助之类的,这就的看单位效益了,呵呵。

合同工属单位聘用人员,工资靠单位自筹资金开支。在编工作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编制,靠国家财政拨款开支。在职期间,合同工与在编工作人员享受同等福利待遇,只是在编工作人员可享受离、退休待遇。(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不存在国家人事编制)。

在编是指正式职工,合同工是雇佣的性质,在编应该可以有"三金"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