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永浩”急需您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04:50
一个女的欺负我,我对象看不过去,打了她一拳,鼻梁骨折了 那个女的验伤说是轻伤害.现在正酬钱给她准备私了,如果把钱给她,是不是可以撤诉?撤诉还追究责任吗?现在还没有移交法院,但是照片却被挂到了网上,罪名可能是故意伤人罪.可以这样做吗?现在网上有照片是不是说明他已经定罪了.承担刑事责任您看我对象能判为缓刑那种吗?麻烦大家了!希望尽快回复.急!谢谢您了!

如果经过鉴定确实是轻伤的话,就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了。但是积极赔偿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判刑应该会很轻,具体要看综合情节 衡量。

没那么严重,照片上网不代表什么,定罪要由法院定,还是在法院那头多下功夫把,这种小事协商好了,不会判的。毕竟她欺负你在前,也算情有可原。

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如果协商成功,被害人不再追究,危害不大的话,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依您陈述的情况,假设被追究刑事责任,叛缓刑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