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婚姻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55:14
我和妻子结婚办酒席后没登记领证,现在由于感情不和不能相处下去我想提出分手,她和我闹意见分开4个月住在娘家不见我,直到两月前4个月的孩子流产,期间我打电话又去她家不知多少次请她回来她不回来还每次骂我,我实在处不下去了。才想分开的。可她现在刚流产两个月,我现在可以提出离开吗?在法律上现在可以提出分手吗?还要我给青春损失费?她可以提出要流产赔偿吗?关于财产又怎么分?法律上有这种说法吗?还有我的工资全在她那边,ATM机上取走的钱没有她的签字,我工资卡一直她拿着现在还我个空卡,那是不是没办法了要回钱了?请教大家了,希望说的详细点。

在法律上,你们没有婚姻关系,也就无所谓离婚啦!但在道德上,你应该对女方负点责任,毕竟她的最美好的东西给了你!

首先你们根本就没有婚姻关系,因为婚姻关系是以登记结婚为成立条件的,不存在离不离婚的问题

你们属于非法同居关系,只能上法院解除,双方的财产的分割,仅限于在双方非法同居时期的共同收入.关于青春损失及流产赔偿可以在双方协商过程中适当补偿,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你的工资我认为要回的希望不大.

我劝你适当的给予费用,到法庭上后会很废时间,而且法庭如果考虑保护弱者的话,虽然会让你胜诉但依然会要求给付金钱或者由你来给付开庭费用,这样就得不偿失了。

没结婚,那有什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