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个问题,请各位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30:32
问2个问题,请各位帮忙!

1、我进厂时没有签劳动合同吗?我不太清楚,老板只给了我一张表格,叫员工登记表。
这么说我签的不是劳动合同吗?

2、我现在做的好烦好烦,招人又招不到,我不想等了,我想不通知他们直接走人,压了一个月工资我也不要了,行吗?

这问题简单呀.

第一,你所签的那张员工登记表格,就相当于一种你资料的登记,根本就不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有试用合同和正式合同的.主要是讲,你的签约日期啦,你的工作职责啦,委约的情况啦,解除合同的情况啦.

第二,是这样,你不一定要扣一个月工资走人.如果你觉得单位还比较正规的话,那你可以提出一个月交上辞职信,然后再走人,余几天钱没开,单位是要开给你的(但是你好象连合同都没签,不象正规单位). 如果单位不好.那你看你们单位是从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发工资.算好拿工资的日期,然后直接走人就可,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前提是你单位给你交没交什么保险,如果交了,那你直接走人,你的保险就转不出来了.,)你得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奉劝一句,时间保贵.如果觉得没什么意思.马上找其他工作.别耽误时间.最好的做法是,这边找到工作.,然后再直接走人.

没签合同,但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你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然后离开。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你的工资。

1,员工登记表不是劳动合同,但已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2,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