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老干部待遇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58:24
我爸回家后没工作单位是否是不办理的理由呢

我市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落实老干部待遇的途径、方法、形式和内容,努力做到政治上尊重老干部,生活上关心老干部。自1999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资金近4000万元用于清理拖欠老干部的“两费”,并于2004年在全省率先成为老干部“两费”无拖欠市。

市老干部局按照重点保障、特事特办、优先落实的思路,积极当参谋、拿方案、跑部门、勤沟通、促成事。自1997年7月1日起,拉平了企业离休干部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工资待遇,并将非财政供养老干部的离休费交由养老统筹经办机构负责发放,同时把全市企业老干部统筹外项目、地方性津贴及每两年工资普调所需经费,全部收归本级财政负担,把企业离休干部遗属生活补助费纳入社会统筹,由养老保险统筹经办机构负责发放。2003年,将市直企业离休干部医药统筹金全部收归市本级财政负担,市直和部分县(区)还将老干部的地方性补贴从68元提高到368元;从2005年1月1日起,又将市直差额预算、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全部纳入医保,所需费用由市财政供给,夯实了老干部“两费”财政保障机制;2005年底,对市直部门单位财政供养的离退休人员每人一次性发放1000元保健费,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离退休老同志的关心和爱护。

与此同时,市老干部局坚持把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作为工作重点。坚持开展春节慰问老干部活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向老干部通报工作制度,让老干部及时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大事;县(区)委常委会坚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老干部工作,每年至少召开2次工作情况通报会,虚心听取老同志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县还建立在职领导干部联系离退休干部制度,请离退休老同志列席人大、政协“两会”和一些重要会议。市委、市政府还下发了关于离休干部享受社会优待的通知,明确本市老干部和来延的老干部享受寿星老人的各种社会优待服务。

每个地区的规定条理都不一样,要切合实际.去民政局问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