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这样做算不算欺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0:02:34
大超市做五一特价销售活动,传单上写道:特价销售 松下数码相机FX3 900元 限量五台,未标明特别日期,只是整个传单上标明日期是4月28日到5月7日。今天早上我和我朋友一起去等到开张就进去了,想买,却被告知说是999元,而且是5月1号才抽奖销售3台。而且商家的态度很不好,我想请问一下,商家这样算不算欺骗行为?我又没有资格告它?如果有,要去哪儿告?谢谢
我想要知道的是从法律上来说商家有没有构成欺骗行为,还有就是我有没有资格告他们,他们的态度太不好,太气了,如果他们直接说,对不起,我们后来有改动,决定~~~~那我绝对就此做罢!

属于虚假宣传而不属于欺诈,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属于要约。从消法来说,因为你没有发生实际的消费关系,因而欺诈并不成立。

从法律的角度,他唯一的不足就是没有告知具体的细节。但是打官司很难。

理论上讲是属于欺骗
但现实我不知道!

明显的商业欺骗。
可向工商部门举报,投诉他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再拨打消费者权益热线,投诉他损害消费者利益。
够他们喝一壶的了。呵呵

算虚假广告
如果你有闲心可以去告它
不过意义不大

你可以去打消费者协会和工商部门对他的广告与事实不相符为由,投诉它!

这很正常啊
满街都是的
中国的商家就这样

虚假宣传,可以到工商局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