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的免税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者职工福利是否不用做进项税额转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8:28:31

既然是免税购进的货物,又怎麽会有进项税额呢?
没有进项税额,又何来转出

问反了吧?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可以抵扣的,就把购进货物负担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果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货物由于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的条件了,就要把已经确认的进项税额转出,使用的科目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reherry 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