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分求解法律问题,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违反法定程序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怎么回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1:25:14
房屋产权纠纷,一家人 儿子跟父亲把宅基地房子和别人换了,姐姐妹妹把父亲儿子及购房人高上法庭,一审判决他们个购房合同无效 ,中院说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 违反法定程序 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哥们你帮忙分析一下这是怎么回事啊?是不是说合同不是姐妹确定的所以违反法律程序呀?多谢多谢???那要再告是不是要儿子和父亲告换房人才能要回来啊?
问题是由于,涉及遗产问题,父亲及其子女现在都想要回这处茶基地房子,不知道会不会因为发回重审 而驳回诉讼的请求,改变判决的结果?
那又如何使合同无效呢??像有的朋友所说,一家子都称原告?那么怎么填写诉讼请求

原审程序错误和合同程序是两码事,不要多想。
原审程序错误有可能是立案有错误,也可能是其他环节的程序错误。拿回发回重审决定书来看,大家都不是神仙,猜不到决定书内容。
就我个人观点,姐姐妹妹应该告父亲和儿子,而并非换房人,因为对方是善意取得。如果是以不公平的价格购买的,姐姐妹妹父亲儿子都可以作为原告,请求撤销合同。

补充:
发回重审不一定改变判决,但改变判决的可能性很大。
你先不要管我上面所说的应该谁起诉的问题,我说的是原先应该怎样或者以后应该怎样。现在的诉讼程序是一套一套的走,发回重审的还是原来的那个案子,原告的姐姐妹妹两人是不能变的,但你们可以申请追加原告或者追加被告。
无论你们把父亲、儿子追加为原告也好,追加为被告(不要有心理负担,怎么有利怎么办,诉讼双方不是敌人,和他们说好就可以了)也好,和诉讼请求都没有关系。你们想撤销合同就写撤销合同好了。
至于你问的“如何使合同无效”,你都没有给具体情况,我们怎么给你解答呢?

发回重审 是说明原来法院的判决没有认定真实的事实或者在程序上有问题,需要重新再来一次,从头再审理这个案件。。和原告被告是不是要换人没有关系的。。。。

你现在担心什么?一般发回重审主要有事实认定与程序错误等方面、不必担心。重审时以前的法官不能再涉入本案,要重新组成合议庭。

宅基地不能买卖,但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当事人以后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谁拥有房屋所有权谁就有签定这个合同能力。
重审案件,原合议庭不能再涉入本案,要重新组成合议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