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翻译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9:56:00
扬州李某亦军机章京也,每下班必至东华门外户部王宅午饭,无论主人在家与否,盖李与王同年至好也。一日李因病请假数日,假满复入直,及下班,拟仍至王宅午饭。甫入门,一仆半跪挡驾。李曰:“尔新来仆耶?尔不识我耶?”仆曰:“诚新来者。”李曰:“我李某也,尔主既不在家,即禀尔主母,备午饭我食也。”仆以告主母,意必夫之至交也,具盘飧焉。
李据案大嚼。未已,主人归,李视之不识也,手一箸几无置处,窘不可言。主人曰:“久闻公名,公与前主人王某同年至好,我与王某亦至好,同姓同官又同司。前主人已于三日前移居外城,遂以此宅与我,我故一切门封门榜皆无须更换也。公既可在前主人王某处午饭,何不可在我处午饭。”相与共啖甚欢。
嗣是下直午饭亦如曩例。前王闻之,大笑曰:“不图此宅乃为李某啖饭所,奇矣。”

扬州人李某,也是军机处的章京(相当于秘书),每天下班后必定会到东华门外(在)户部(任职的)王某家里吃午饭,不论主人在家与否(都是这样),因为李某与王某是同年(科举录取)的至交好友。

有一天,李某因为生病,请假几天,病假期满后再次去上班。到了下班后,打算继续到王某家吃午饭。刚刚进门,一个仆人半跪着挡住他。李某说:“你是新来的仆人吗?你不认识我吗?”仆人答:“(我)确实是新来的。”李某说“我是李某某,既然你主人不在家,那就禀告你家主母,准备好午饭让我吃。”仆人把这些禀告给主母,(主母)认为(李某)必定是丈夫的至交,所以具办好饭菜。

(于是)李某坐在桌旁大吃大喝。不多时,主人回来了。李某看到这位主人,不认识,(很尴尬),手拿着筷子,都不知道放在那里好,尴尬得难以形容。主人说“我早就听说您的名字啦,您和(这宅子的)前主人王某是同年的至交好友,我和前主人王某也是至交好友,我们是同姓,官职一样,又在同一个部门任职。前主人已经在三天前搬家到外城去居住了,于是把这座宅子给了我,(因为同姓同官同司)宅子外面的字样匾额之类,一切都不需要更换。您既然可以在前主人王某家吃午饭,那么在我这里吃午饭又有什么不可以呢?”于是和李某一起吃饭,双方很融洽欢畅。

从此之后,李某下班后还是向往常一样到这里来吃午饭。前主人王某听说这件事后,大笑说:“没想到这座宅子成了李某(固定的)吃饭的地方了,真是有趣啊!”

我看了一遍,大概了解了意思。翻译如下:
扬州李某也就是军机处的助理,每到中午下班的时候必定会到东华门外的户部姓王的宅子吃饭,无论宅子主人是否在家他都会去,原因是李某和宅子主人王某是同年任职的要好朋友。一天,李某因为生病请假很多天,当他痊愈后正常上班,到了下班时间,打算还去王家吃午饭。刚进入王家,一个仆人半跪着挡住他,李某说:你是新来的仆人?你不认识我吧?仆人说:我确实是新来的。李某说,我是李某某,你主人既然不在家,你就告诉你家的女主人,给我准备中午饭菜。仆人就告诉了女主人,女主人心想,可能是丈夫的要好朋友,于是就准备了很丰盛的饭菜。
开饭后,李某趴在桌子上大快朵颐,还没等吃完,主人回来了,李某一看不认识,一时不知所措,手上的筷子竟不知到该放在哪里。尴尬的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主人说:我很早就听说您的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