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饭店转让引发的问题。请大家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03:27
本人有个饭店转让于别人,当时商谈的转让费是4万,那人预先付了2万。到现在经营已有半个多月,那人提出退房,我方没有同意,那人拒交房租及剩余费用(注:饭店的门面是租的,且目前还是我跟房主签的合同)。请懂得法律的人指点迷津!到底应该怎么办呢?
郁闷的就在这个地方,当时只写了个收条:收到转让费2万元!
现在房主在催房租,到底该怎么办呢???谢谢大家的宝贵意见了

一,你原先转租的时候没有签定租赁合同吗?
二,一般租赁店面都是先交齐押金和转让费才让进场的。
三, 如果你们订立了合同的,就起诉她违约!
四,如果他不交租金,你就让他搬出去,转让费也不要还给他。
五,如果你没有签租赁合同,那你就再把店面转租出去。
六,你把这两万元当房租给房东。

如果你们订立了合同的,就起诉她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