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的定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1:42:09
具体点

国家为降低药品价格虚高而实行的一项政策,主要是医院来招标。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从1999年实施以来,作为降低过高药价和纠正不正之风的政策手段,得到卫生部、监察部等部门的支持,并加以推广。然而,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等13家协会负责人,不久前致函国家有关部门,历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弊端,要求终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何去何从,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对此,本版刊出此文予以解读。

政策目标与手段不匹配,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陷入困境的原因
国家医药卫生管理部门制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初衷,一是希望通过该制度,以竞价方式解决“药品价格过高”问题;二是希望通过公开的招标程序,实现医院药品采购过程的“阳光化”,纠正药品采购中的不正之风。
然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由于难以平衡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从实施开始就争议不断。药品生产企业抱怨药品招标次数太多,机构太多,企业不得不各地奔波参加投标,加重了企业负担,甚至出现了药品生产企业中标后医院进货量反而下降的“死标”情况。医疗机构在经过短暂的犹豫后,开始利用集中招标中的有利地位,挤压药品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利润空间,从而威胁到药品生产行业的发展,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处于进退两难境地。13家医药企业行业协会上书事件就是这一矛盾的集中反映。
专家估计,我国药品价格构成中,生产领域仅占30%,批发领域占40%,零售领域占30%。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减少了流通环节,对降低药品价格有一定积极作用。但是药品价格过高的原因不仅仅是流通环节多少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医药体制问题。
首先,医疗机构药品销售环节缺乏竞争,导致药品价格居高不下。目前,医疗机构是我国药品销售的主要渠道,占80%的份额。大部分药品由医生处方消费,而在医生处方不透明的情况下,患者没有任何选择权,只能接受医疗机构的高价。
其次,“以药补医”的补偿机制使医疗机构获得药品较高价差的行为“合法化”。由于政府拨款有限,加上我国医疗服务定价普遍偏低,我国政府允许医疗机构采取销售药品获取差价收入的“以药养医”政策,使药品销售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之间就产生了直接的经济利益关系,药品价格越高越好。
再次,药品消费环节缺乏费用制约机制,使得虚高的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