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身旁亲人唯余侄子,侄子是否法定继承人继承叔房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7:42:29
我有一同住多年的年老的亲叔叔,一直由我赡养。现已过世。

叔年轻时已经离婚,无育无儿无女。留有小面积的房子。请问我是否是叔叔的合法继承人?

我应该是属于合法继承还是遗赠?另,叔立有公证遗赠房子于我。假如没有遗赠公证,我是否属于法定继承人的代位继承?即我父是法定继承人,我为代位继承?

我已为此事奔波大半年,精疲力尽,请赐教。
叔父在法定第一、二继承人死灭后,签立遗赠公证“。受指名继承的历代同食同住无间隔的至亲侄儿,能传统地合情合理合法地继承叔父名份地祖业遗产权吗?
公证处回复:指我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叔父房产继承权; 房产局回复:叔父的房产按买卖形式办理。

补充回答:继承法既然规定了,那么你所说的传统是无法适用的,再亲你也没有继承权

所谓遗赠,就是将遗产赠与非法定继承人,不知道你叔叔是怎么写的,公证处的说法有点问题。你现在可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确权。不过诉讼费较高。但是如果不这样做,房产中心未必会给你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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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根据我国的继承法,遗赠尤其是经过公证的遗赠效力是高于法定继承的,所以你叔叔的房子赠与你,这代表在他过世后该房子归于你,不过别忘记作不动产的登记。

2、如果没有这份遗赠,我认为你也是可以继承的,因为根据《继承法意见》第57条对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提出取得遗产的要求,人民法院应视情况适当分给遗产。

因此,这时候你可能会适当分得财产。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行政厅关于侄子女代位继承权问题的复函》以及代位继承只适用于直系亲属,而你和你叔叔不是直系亲属,只是旁系,所以你没有代位继承权。

个人意见:只要协议有效你应该可以取得房产,我不知道现在你遇到的问题是什么

我觉得你能够赡养你的叔叔,真的很不容易,这是你应得的部分。

房子已遗赠给你,大可不必奔波。假如没有遗赠,你不能代位继承,只有晚辈直系亲属才能代位继承。但可根据继承法第14条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