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税务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10:53:01
我刚到一家集团公司工作,任财务负责人,下属有家公司在以前年度有偷税情况,我已经和集团最高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公司已经将该子公司的负责人和财务经理进行了免职。我们决定向税务局足额缴纳税款。毕竟国家税收不是儿戏,但是我想问,税务机关发现这个问题后,是否会对我本人造成影响?谢谢!
注:这些税务问题的发生是在我加入集团之前就形成的,而且,集团现在上上下下已经强制要求要依法纳税,准备把这些欠税全部补足,但这需要时间来安排现金流。

对主动申报以前未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一般税务局只加收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不会作处罚。

你自己申报上去还好,要是税务局来查的时候发现问题就严重了。不会对你本人产生影响。要是你发现不报可能会有影响。

会计法律制度,里面有关于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

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