膳养老人女儿应该有义务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0:52:22
我父76岁已完全丧失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我们兄弟姊妹五个经协商每人每月给老人300元生活费由未成家的弟弟来侍侯但一个月后女儿们无人给生活费也不照顾老人,我父要提出法律解决,可以吗?

赡养父母,子女都有义务,这是法定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当然可以,男女平等。。。女的也一样。。。

yes

废话,男女神仙妖鬼,只要是家属都有义务!

楼主脑子 有水啊 那还用问

有!

居然有这么绝情的儿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