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遗产税 inheritance tax是怎么回事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03:58:35
请给我解释一下英国的遗产税是怎么回事吧!而且要说一下和中国的区别!
谢谢!
主要说是英国的,遗产税是什么我自己也差不多知道,网上一搜一大把。

遗 产 税 ( Inheritance Tax ) 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为对象课征的税收。遗产税在有些国家如在英国也称被为死亡税(Death Tax)。早在古埃及、希腊和罗马帝国时代就有征收遗产税的记载。近代遗产税产生于十六世 纪末期的荷兰(1598)年,随后英国(1694年)、法国(1703年)、意大利(1862年)、日本(1905年)德国(1906年)等国先后开征了遗产税。美国在南北战争期间就 开征了临时遗产税,但直到1916年才开征了分级遗产税。目前,几乎所有的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都开征了遗产税。

我国早在北洋政府时期,就曾准备开征遗产税,但因政治动荡和战争频繁而未能实行。1938年10月,当时的国民政府正式颁布了《遗产税暂行条例》, 并于1940年7月1日起正式开征遗产税。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条件不成熟,政务院于1950年6月在调整税收时决定暂不开征遗产税。这种情况一直持续至今。

遗产税按其课征方式可分为三类:一是总遗产税制,即以死者的遗产总额税,不问其继承人多少,也不问其分配方向。总遗产税制有起征点,一般采 用累进税率,不考虑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疏关系,也不考虑继承人的实际情况。美国联邦遗产税制即属这一类。二是分遗产税制即称继承税制,是根据继 承人与死者之关系的亲疏关系和继承财产的多少,进行分别课征的税。此方式考虑继承人的实际负担能力,也采用累进税率。法国、日本、德国等采用的是 此种税制。三是总分遗产税制,即称混合遗产税制,即对死者留下的遗产先课征一次遗产税,然后在税后的遗产分配给各继承人时,再就各继承人的继承份 额来征继承税。采取这种税制的国家有加拿大、意大利等。

西方国家在遗产税的征收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问题。首先,对遗产税和赠与税减免过多,导致税基缩小。如美国税法规定,死者的一半财产可以免税转移给其配偶;每个遗产税的纳税人均有一定的抵免额;此外,向慈善事业的捐款也可以免税。其次,对财产的估价上存在偏差,导致税收减少。遗产包括遗产人死亡时所有的财产即包括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和股票、保险单、艺术品等动产。但对股票和艺术品却往往难以估价正确。再有是遗产人往往委托信托投资公司代为处理遗产,从而避免了纳税。

开征遗产税对均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