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超车时应采取些措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2:49:22

超车是指同一车道内扣车发出信号从前车左侧越过前车位置而又按规定驶回原车道的行驶过程。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50条规定,机动车超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超车前,须开左转向灯、鸣喇叭(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路段除外,夜间改用变换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从被超车的左过超越,在同被超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2)被超车示意左转弯、掉头时,不准超车;
(3)在超车过程 中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不准超车;
(4)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5)行经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漫水路、漫水桥或遇有《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的情形,不准超车。

鸣笛,或变换远近光灯提示前方车辆,同时打左灯,待前方车辆有反映后加速从左道超过。注意超车后不要长时间占用超车道。被超车时应当减速靠右侧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