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他人未付完按揭款的按揭住房如何操作和防范风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9:13:48
有人向我售房,此房为此人2002年按揭购买的商品房,还余9万元未付清,此人承诺我付完余下的9万元,再给他1万元的装修费,就可以了.因为按揭房,易出纠纷,如何防范? 他认为只要我付清贷款,办个房产过户手续就可以,什么交易费、税费都不用付,我觉得不对。起码应有还贷清债、房屋交易过户两道手续。还贷过程中,按揭房在按揭期内出售必须经贷款行书面同意,即他的出售权利受限,必须先经银行书面同意,我在替他缴清贷款;交易中,我还必须支付交易费、契税、印花税、评估费、工本费等。 另外,我市规定出售5年内住房,均要交纳房价总额5。5%的营业税及附加和5%的个人所得税,这应由出售方承担,但实际出售方都会转嫁给买方,我也不想承担这么高的税费。该房再过5个月才满5年。出售方让我现在替他还清银行贷款,5个月后再办房产交易手续。我想求教各位,这样风险是不是很大,如何操作才能防范风险? 我先和他签订一份购房协议,写明付给他10万元,于5个月后正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此期间,他不准将房子再行处置,如果违约,退还我10万元,并处罚,由他给我出具10万元的收据。然后,陪他到贷款行缴清贷款,并将银行代管的姓名为他的按揭房产证、土地证拿上,作为抵押。于5个月后再与他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妥否?会出纠纷吗?还有贷款行的保险单还需我处理吗?

他卖房子不需要得到银行的许可,只是需要先办理赎楼手续就可以了。赎完楼后就跟银行没有什么关系了。过户的事情可以等到满五年后在开始办理过户手续的,再说买二手楼无论怎么样都存在一定的风险的

没有什么问题,只要去找银行和担保公司帮他赎楼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