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供积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2:52:25
我2000年,公司帮我搞了养老供积金,公司出一半钱,我出一半钱!然后04年后,就没有再搞了,我自己停职出来,养老供积金从单位转到了区的相关部门!

现在想请教各位,我现在53岁了!如果我再把之前没有交的养老供积金,从04年补,到现在,够十年后,是否也可以有养老金,谢谢!
不是有人说十年也可以么~

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没有必然的联系,二者的概念相差甚远。你从2000年参保,2004年中止缴费,你想从2004年起继续履行缴费义务的想法不错,你可以补缴2004年以来的养老保险金(含利息和滚存利息),加上原来的缴费年限累计缴费满15年后,你就可以提出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待遇了(若到60周岁时,缴费不满15年,可以继续缴费直到满足缴费15年的基本条件)。
"不是有人说十年也可以的"说法无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