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起摩托车相撞事故,交通安全部门会怎么样处理?知道的请回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6:26:33
昨天,骑摩托车在村内道路行驶,前方摩托车正常行驶,也未见转向信号.我在超车过程中,前方摩托车在未打开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转向,造成两车相挂倒地,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坏.造成本人轻微皮擦伤,对方左手背有一长3cm深约1cm的伤口,流血不多.
事后对方称损坏价值700元的手表一只.请问法律专家,就这起事故交通安全部门依据交通法规会怎样处理?急急急!速回答!

前方摩托车没打转向灯就突然转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 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转向灯:
(一)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者掉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二)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这种情况用行话说叫做“包头”驾驶,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