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房产证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06:31:47
我有问题急需大家指点,我们家有七间房子,统一的是证是一个以我爸爸为户名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由于几年前我们兄妹几个分户,有六间已经拆掉旧楼盖上新楼,剩下一间是我的还没盖,现在我想为自己办一个单独的房产证,请问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去办?
回答三楼的,我房子应该是继承关系,当初分家时,我们自己在家里签了协议,并且请村干部签名证明了的,请问这种协议书可存在法律效力?我想办单独的房产证,不跟哥哥们的房子办在一起

你应该先确定是赠与还是继承或买卖过户给你。
如果是赠与或继承,都要先公证。带房产证和你爸和你的身份证到公证处办理赠与(或继承)公证,然后凭公证书和房产证以及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赠与要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免其他税收。继承要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缴纳5.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免),20%的个人所得税(差价的20%或房价的1%)。通过买卖的税费与继承一样。
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适当的过户方式。
只有干部签名是不行的,需要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本来分家就是协商好了的,这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公证处需要你直系亲属中涉及产权归属问题的相关人员一并公证的话,也还是需要他们出面的,如果不能出面,也需要写一份委托书,且委托书必须经过公证才为有效证明材料。

既然能上网为何不问一下你们当地房管局呢?地方不同办理方法也不同的

上网

您说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应该是早期乡政府或者生产大队发的,不属于当地房屋管理局管理

具体政策目前还很模糊,没有相关的具体规定。

所以最好是去当地乡政府或者生产大队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