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规是什么意思?双规以后呢?还要不要法院审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4:22:39

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
“双规”既是一种调查措施,也是一种保护措施,避免被调查对象再犯错误,或受到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 。采取“两规”是非常严肃慎重的事情。
纪检监察机关不会也不能够随意对调查对象采取“两规”措施,只能对已掌握一些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使用;二是限制适用阶段,只能在案件调查阶段使用;三是限制使用主体,只有一定级别的纪检监察机关才能批准或使用;四是限制使用时限,从没有统一规定到从严掌握,并在申请使用时报批具体时限;五是限制使用地点,从无硬性要求到有具体规定。

双规之后如果发现确实有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才会由法院审理.

“双规”指的是:1997年5月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调查事项涉及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其中体现出“双规定”即“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简称“双规”。双规本身与法院审理没有之间联系,双规采用的基础点是对公职人员可能存在的问题、疑点等进行调查、研究。一般而言,适用双规了就表明基本情况已经查明,有待进一步的深挖、了解。但其毕竟不是一个审判过程,所以如果被双规人员确实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依然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定程序进行审判,最终由人民法院判决其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双规简单的说就是调查、取证过程,是以后会否转入司法程序的基础(但非必经程序)。

双规是对公职人员违法犯罪的一种特殊的手段,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交代自己所犯的错误,如果犯的错误是犯罪的就要交检察院提起公诉,如果只是一般违法不犯罪的就给一个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