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财产继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7:13:17
赵某一家4口人,赵某和妻子有一个5岁的女儿和一个有精神病的母亲.赵某去世后,他妻子说女儿尚小,婆婆又患有精神病,所以财产应由她一个人继承.到底赵某留下的财产应该怎样分配啊??

《继承法》第十条 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继承遗产的权利。
虽然,赵某母亲有精神病、女儿尚小但仍然享有财产的权利,不会因此丧失继承权,其女儿的财产由监护人(赵妻)代为管理,对赵某有精神病的母亲在确定监护人后,由监护人代管理其财产。

赵某财产分为夫妻共有财产与个人财产两种,将夫妻共有财产应分一半给其妻,剩下的一半连同其个人财产原则上由其妻\女\母三人均等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赵某的遗产,由赵某的妻子,女儿,母亲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