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欠发工资的咨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9:56:44
我原来在一家单位做会计工作,每月发放工资时都会扣一部分款,说是什么押金之类的,具体是什么也不清楚,(他对每个人说的理由都不一样)。此单位是甲、乙两个人投资办的公司,甲还经营另一家公司,那是他自己的,我是在乙所负责的公司工作,他们是分别核算的单位,因为某些原因甲负责人欠外单位的钱用乙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钱还债,我走的时候两个单位的账目还没有分清,可是甲负责人所在单位的财务人员也不去算,乙负责人也不催,(因为两家是互欠,都欠对方的钱,乙负责人认为甲欠他的)。我走的时候乙负责人的另一位财务人员对我说等甲负责人把账对清了再给我所压的工资。(此人与乙负责人关系密切。注:另人走的时候,没有一个把钱结清的),我现在离开此单位有八个月了。我想问一下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你好:

单位无权扣发劳动者所应得的工资报酬;否则违法。

这是《劳动法》所赋予每个劳动者的权利。

你有依法维权的权利;可以向单位索要,如未果。则可

以经过劳动仲裁解决;好么。

真是一笔糊涂帐,你也是,离开单位已经有8个月了,劳动仲裁都已过时效了,估计你得上法院打官司,劳动部门是不会受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