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并比较国际贸易支付与结算中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的操作方法、特征和优缺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1:47:07

一、汇付(remittance)

  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汇付、托收、信用证。汇付是款人按照约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货款汇付给收款人的支付方式。汇付方式有三种,即信汇、电汇、票汇。

  二、托收(colletion)

  托收方式是出口商开出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进口地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方式。

  (1)托收的种类。

  付款交单(D/P),付款交单又可分即期付款交单(D/P sight)和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承税交单(D/A)。

  (2)托收的当事人和一般程序。

  托收的当事人有:委托人、托收银行、代收银行、付款人。

  托收的一般程序:填写托收书、交银行托收、代收银行向进口商收款、进口商付款、代收银行将货款转托收行、托收银行将货款转给出口商。

  (3)托收的特点。

  (4)托收的国际惯例。

  (5)使用托收支付方式要注意的问题。

  托收支付方式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一旦进口商拒付,出口商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因此,使用托收方式要注意:进口商的经营作风、信用, 严格控制使用。

  三、托收保付代理(factoring)方式

  托收保付代理业务是代理债务的业务。出口商采用托收保付就是把公司的贸易“债权”出售给金融机构,此种业务称“转移出口融资风险”业务。承担此项业务的公司,国际上称托收保付代理公司。

  四、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简称L/C)

  (1)信用证的含义

  信用证(L/C)是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开给出口商的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信用证支付方式属于银行信用。

  (2)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以合同为基础,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一经开出不受合同约束,信用证严格按单证办事,要求“严格相符”原则。

  (3)信用证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