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学校集体户口怎么打结婚证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2:01:41
急!请教:我现在是北京高校的研究生,户口是开学时从老家迁到北京的,现在是学校集体户口,我老婆是外地常驻户口,想在北京办结婚证,请问一下:
1.我老婆那边要办什么手续?要去她当地的派出所打未婚证明吗?可以不打的吧!还要什么呢?
2.学校集体户口随便让复印吗?要是以结婚为由,会通知家人吗?可不可以拿到原件.要是以办港澳通能不能拿到原件呢?
3.去民政局办好结婚证后,会不会在双方户口上注明"已婚"或者是对户口做任何的改动呢?
请有经验的朋友帮下忙呀!!!
还有,我老婆的户口和身分证号上的生日不一致,是不是一定要更改呢?

一,现在登记结婚不需要婚姻状况证明。
二,到学校把集体户口卡片拿出来,可以让拿,不会通知家人
三,办理结婚后,民政局会把相关资料上网,但不会直接在户口上改动,那是派出所的职责。
四,你老婆的户口本和身份证的生日不一致要先去做变更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民政部新出台的《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3、婚姻状况以当事人书面声明为主户口簿作参考
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意见》规定,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针对第2条:让复印跟拿走原件!
其他的没经历过,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