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请大家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2:43:27
我们公司财务室被盗,现金丢失,财务上应做什么样的处理,我们会计说要做一张现金明细表,可是我觉的不是,应说明一下就可以了,希望大家帮我一下,应怎么做才是正确的呢

我来说几句:财务金柜被盗,首先要向公安部门报告,公安部门要迅速组织侦破。在没有破案前,财务的出纳员要出具被盗现金的明细表,由单位的会计负责稽核,也就是审查现金明细帐到被盗日的金额,此刻还要结出总帐中现金的余额,总帐和明细帐相符后要和被盗现金数相符,如果不符出纳员要写出原因,其中是否有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诸如白条子顶帐的原因等。稽核清清楚后,在损失现金明细表上,出纳员要签字、主管会计要签字,最后企业的负责人也要签字。会计可凭会签后的明细表先作以下的帐务处理: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科目,贷记“现金”科目。之后要等待公安机关破案后,根据结果再进行帐务处理。如果到年度报告期末还没有破案,企业还要向税务部门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这样就可以对这笔损失作为所得税前扣除了。相信我的回答对你能有所帮助!

jkj57278的回答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