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心的妻子与我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2:18:09
我是农村人,彩礼都是父母给的钱买的,房子是父母给造的,我和我妻子结婚1年零2个月左右,结婚后由于我外出工作,从结婚到她提出离婚我们共同居住才2个多月.结婚时我家给女方彩礼钱,对方留了一半用来买一半的结婚用品,另一半结婚用品由我家买的,请问现在的婚姻法对我们的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判.
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结婚后还是我父亲的,我早有听朋友说我老婆有出轨行为,并知道第三者是谁,但是我没有当场抓住,那第三者都是中年结婚的人了,我老婆自己也不承认,现在是我老婆向法院提出要跟我离婚的.可我确实是被害者,我个人认为她是为我不能提供她自己的物质所不满足,因为以上这些才有出轨行为,可我家花了这么多钱,把她娶家来,而她家没花任何一分钱,我以后结婚还要再花钱,现在有要和离婚还要分我们结婚时候我家出的钱买的所有家具家电等财务,因为她的行为我想和她离婚,可觉得自己实在太窝囊,自己花钱娶了个这样的老婆还让老婆拿我花钱买的家产,求个帮助,真的谢谢好心人..

已经结婚了,则彩礼没有返还的义务.
关于财产的分割,只要是共同财产,都应该平分.就你所说,房子应该是你个人的,不是共同财产.你们结婚后的各人收入所得,以及共同家电等都是共同财产.
另外,在离婚时,有过错的一方应该赔偿没有过错的一方,也就是说,只要你能证明是妻子出轨不忠,在分割财产时你可以多分,她可以少分或不分.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你住房产是你父亲名字的,那么房产归属当然系你父亲。除非将房产过户,不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夫妻共同财产有约定分配财产按约定,无约定规共同财产。至于离婚,婚姻法规定保护无错过一方,你妻子有外遇,应该要寻找证据,那么法官审判时对你有利。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你生活困难可以要求更多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