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私自把我小时候的照片给别人算不算侵犯我的隐私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6:16:24
我的表妹在外边认了一个哥哥,她那个哥哥后来追我,我感觉表妹是很想讨好她哥,竟然没有跟我说一声就把我小时候的照片给了他,算不算侵犯我的隐私啊?我表妹是不是一个很自私的人?

第一个问题,判断你表妹是否侵犯你隐私权,首先要你自己进行判断,她给别人照片的行为,是否让你造成你精神失常、或造成工作上的影响、或者其它严重后果的话,您可以对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赔偿。

第二个问题,判断你表妹是不是很自私,首先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你也喜欢那个男的,通常这种情况下你不会觉得她自私,还会觉得她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多管闲事,第二种就是你不喜欢那个男的,那她绝对是自私,TMD多管闲事的鸡婆。

姐姐....别这样嘛...说点我的看法

我觉得你表妹不是故意的,小孩子难免做傻事,骂一骂就好了

这个应该不算,假如你把你妹告上去,那就算的了,我相信你不会这样做的吧

国的隐私权保护现状

考察我国现行立法,有关隐私权的法律规定还比较少,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律保护体系,这显然不利于对公民隐私权全面、充分的保护。究其原因,一是因为历史上我们一向对隐私权的保护比较忽视,传统道德观念中也有反对隐私权保护的倾向,加之公民权利意识淡薄,社会上隐私权问题还不十分突出,因而难在立法中加以体现;二是因为隐私权理论研究起步较晚,许多问题尚待解决,还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隐私权保护理论体系。保护公民隐私权的思想主要在一些全国性、地方性以及专项法规中有所体现。我国立法中关于隐私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宪法和民法有关人生权和财产权的规定中,刑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1、宪法对隐私权的保护。我国宪法没有隐私权或私生活权利这一概念,涉及隐私权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项:

宪法规定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原则,而隐私权正是人格权的一种。国家保护公民合法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式对公民进行侮辱、毁谤和诬告、陷害;公民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住宅;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2、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提供保护。关于财产权,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