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法第49条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2:41:13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立法例,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一些地方立法在些基础上规定了一到五倍的赔偿额。此外,我国民间还具有惩罚性赔偿的民事习俗,如一些市场上有“缺一赔十”的规定,即交换的商品重量少一两,则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十两,这种规定体现了惩罚性赔偿的思想。近些年来,我国台湾地区在许多民事特别法中采用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如其“消费者保护法”第51条,“公平交易法”第32条,“营业秘密法”第13条,“专利法”第89条以及1985年修订的“商标法”都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具有威慑性、惩罚性、补偿性、鼓励市场交易性等社会功能,对于遏制经济生活的诈欺行为,保障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但惩罚性赔偿的法律适用,实践中却大相径庭,理论界各学者也见仁见智。

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一些地方立法在些基础上规定了一到五倍的赔偿额。此外,我国民间还具有惩罚性赔偿的民事习俗,如一些市场上有“缺一赔十”的规定,即交换的商品重量少一两,则可以要求销售者赔十两,这种规定体现了惩罚性赔偿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