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统解散议会,进行重新选举”?请具体解释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20:35:11

理解这一概念,我认为首先应该理清楚2个概念:总统制和议会制。

政体:总统制——议会制(内阁制)

总统制,最典型的就是美国。总统掌握行政权,议会掌握立法权。
总统制国家总统和国会可能是对立的(现在的美国总统和国会),也可能是一伙的(这种选举前的美国总统和国会)。宪法往往已经规定了哪些权利属于总统,哪些权利属于国会,所以国会也不可能通过手中的立法权来捆死总统,比如现在的布什总统即使选举失利仍然是很嚣张的。

议会制(内阁制),有两种情况,一种有国王的(君主立宪制)比如英国;另一种没有国王的比如印度。议会制国家总理或首相是由议会多数党派领袖担任,总理(首相)和议会是属于同一政治派别,一个鼻孔出气的。

所谓半总统制其实可以理解为总统制的改进版本,有总统制的本质;也可以说是总统制和议会制的一种结合体。主要区别应该在于总统的权力。
象美国,纯粹总统制的,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内阁由总统组阁,完全掌握行政权。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
而法国,在2000年改革前,则是半总统制的,总统由选民选举产生,内阁由议会选举产生,和总统共同掌握行政权。

所以,议会制国家的总统往往没有什么实权,更别谈有解散议会的权力了。议会制国家解散议会是由政府首脑(一般是总理或首相)执行。
而总统制国家总统与议会的任期相对内阁制固定。议会不能对总统投不信任票,总统亦无权解散议会。

所以你说的“总统解散议会,进行重新选举”的情况通常出现在“半总统制”国家。

法国、瑞士、中华民国、韩国、俄罗斯、黎巴嫩和部份前苏联加盟共和国都是半总统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