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审计机关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中我存在以下几点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0:01:26
在国家审计机关对工程建设项目审计中我存在以下几点疑问:

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投资的工程项目决算进行审计,提出的审计报告对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方是否具有法定约束力?

如果具有,那么审计报告审定的工程决算就应该对施工合同标的产生影响,但是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审计报告可以干预法律规定吗?

如果不具有,那么建设项目决算审计报告如何发挥起作用呢?

再者,国家审计机关出具的决算审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决算审计报告其法律效力有何区别呢?

第一:有约束力;
第二:施工决算与合同价不是必然相等的关系,决算与合同不相符是正常的,不存在审计报告干预合同的现象;
第三:决算审计报告是对建设项目的决算进行的审计,主要是对决算的科学性进行审计。
从技术角度上讲,国家审计机关出具的决算审计报告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决算审计报告具有同等的效力,其审计的结果应该差别不大。

这些是从理论上说的,在多数实际情况中也是如此。暂不考虑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