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什么算公有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1:22:31
我是个农村的情况比较特殊请仔细看后给个正确答案.
结婚以前我家有个小型的服装加工厂有十来个工人,结婚后我父母说把这个加工厂让我门经营吧.我父亲又和别人合伙弄了个砖厂.弄砖厂3年5年是不会见到现金的也就是短期内看不到利润,还往里投资不少.所以让我们经营的服装加工厂整的钱要供家里的所有开支,两年下来服装厂的收益也只能维持家里的开支.没有什么剩余.我现在要离婚了.请问那些算夫妻公有财产?那些算婚前财产?砖厂是结婚后我父亲做的,我没有参与算共有财产吗?服装厂整的钱都花了,服装厂整的钱是夫妻公有财产还是连整个服装厂的固定资产都是共有财产?服装厂是婚前我家就有的.我现在很焦虑,请好心人告诉我正确答案?我也不懂法律,网上说的什么第几条什么法律我看不很懂和我的实际情况也不一样?请按我说的实际情况回答?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生产经营的收益、取得的债权、其他合法所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而就你提供的信息来看,小型的服装加工厂是你父母说把这个加工厂让你经营,就应算作为一种受赠的财产。所以属于婚前你的财产。但考虑到,你老婆可以还帮助你一同经营这加工厂,所以离婚后还要照顾到女方和子女的权益,法院会判女方一些财产以作补偿。

而砖厂是结婚后我父亲做的,它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你父亲又和别人合伙弄了个砖厂,说明资金办厂来源你父亲。

至于你提到的,“经营的服装加工厂整的钱要供家里的所有开支,两年下来服装厂的收益也只能维持家里的开支.没有什么剩余”只能说明你离婚后,你们夫妻可能从家里得到一些补偿而已

根据你所说情况,两个厂子属于家庭共有财产;
离婚分割财产时,首先要对家庭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你们贡献的大小,划分出哪些是属于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财产是家庭共同经营的,你那一部分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