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6:33:16
你们好,我是一个软件公司的普通员工,签了3年的合同,现在已工作2年,由于公司经常加班,身体不适,最近向公司提出离职,公司也同意了,但合同中又规定了每少工作一年有3个月的违约金,因为现在工资是3000,所以要支付9000的违约金,我不知道是否这么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想请教一下。因为如果是公司违约的话,才支付一倍工资的违约金,觉得很不公平。
另外,合同中的此项目是写在劳动部门统一用的合同书之外的附加页上。请问我该怎么办?

能写得具体一点吗?在此谢谢了

公司的劳动合同合法
首先,你们在签定的是劳动合同,你在签字的时候已经明确了权利和义务。所以虽然你觉得计算的方法不对 但必须对你的签字负责。
第二,关于附加条款的问题。合同包括了正式条款和附加条款,两者具备同等效力。
你可以采取的办法 1.支付违约金,走人
2.直接走人,等公司去告;到时候再说;(关于档案问题,不怕公司不敢弄丢的)

问你一个大前提,合同中是否约定着公司违约的情况,如果没有的话,如果只是一倍的话,你可以申请撤销,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那样的话你随时可以走了 不用管他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