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离婚,财产可能被转移我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09:33:55
我和丈夫结婚1年多了,在结婚以前,他有集资买单位的房子(但到现在还要出集资费);后来又买了辆车,都是男方的名字.当我们的女儿出世后感情就慢慢发生了变化,并出现了危机,就说在一起生活没意思,而且率先提出离婚,又没什么理由;我被他耗得实在没意思了就和他协议离婚,他首先还答应得很好,可一到名镇局就不同意协议书上的条款(就是我出嫁的1万元,还有跟我借的5千元和部分电器.我就要这些).由于协议书是我写的,他不同意,还拿着到处说我,女儿还没一岁就要离婚,XXXX的一些,气得我说不过,只好等女儿一岁在说.(我可以向天发誓,在生活上我没一点错,我很爱我的女儿,但我怕我养不起)现在女儿快一岁了,我发现他有把财产转移的嫌疑,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存折的钱我不知道还有没有,但他把车卖了,却有买了新车,可名字是他爸爸的,这算不算财产转移呢?至于房子我还不知道有没有过户什么的,我没回过他家住,最多去接女儿玩,我想知道要是真的离婚我能得到些什么财产呢?请帮帮我这个可怜的人吧!谢谢!!!!!!!!!
我想知道他集资买的房子和后来买的车是不是我们的共同财产.

一,房产系一方婚前购得,应将房屋视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还贷部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自己用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权益。分割时,房产所有权者,要支付共同还贷的一半给另一方,并同时加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二,孩子的抚养问题: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或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
  三,车子如果是婚后买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他已经卖掉,你可以要求卖车款的一半。
  四,《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五,你可以请求法院作财产保全。
  六,你这个案子最好请律师,帮忙取证和辩护。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夫妻共同财产你发觉丈夫有转移财产证据,就可以到法院起诉。如果你